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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省内]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增补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8-05-10 08:06:10 点击数: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增补申报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辽河流域我省境内工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节水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使用等方面。
      (二)《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中省内相关区域工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节水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使用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必须基本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申报项目需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督查相关规定。对列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以及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不予安排专项资金。
      (六)在同等条件下,对申报单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予以优先扶持。
      (七)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申报要求。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三)项目公示。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四)中省直单位。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网络申报、纸质申报由辖区内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5月8日-5月28日)。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https://www.goaw.com.cn/)填写项目信息,同时向属地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于2018年5月28日17时关闭。
      (二)项目推荐(5月28日-6月6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审查项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项目申报及管理系统于2018年6月6日17时关闭。各地区需在6月8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包括附件2)及项目申报材料各1套,分别报送省工信厅资源处、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工信厅资源处电子邮箱:jlzy8904578@163.com。
      各市(州)、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完成网络推荐后,应将推荐项目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通过项目,应向省工信厅、财政厅进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五、项目审查及评审程序


      省工信厅、财政厅对正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具体的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查情况,形成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各地区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二)择优推荐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具有多个项目的单位须择优上报。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各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择优推荐项目。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所有申报项目材料必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贴防伪标识,相关报告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省外出具的审计报告报送原件)。
      (五)材料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封面(附件1),并按序编排详细目录,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3.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汇总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资源处 张 文 0431-88914475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朱荣洲 0431-88550562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400-0431528


      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
            2.2018年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企业不需填报)
            3.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增补申报指南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5月3日

    附件:



    附件1-3.docx





    发布时间:2018-05-09               信息来源:工信厅  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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