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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修改《章程》的说明

    日期: 2020-08-25 10:45:50 点击数: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

    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根据软件产业呈现出新业态、新特点和新趋势,本会决定修改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二章中第七条(七)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的统计,组织本行业优秀软件产品的推荐活动,宣传,推广优秀软件产品”删除,修改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和贯彻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智力成果。开展专利和著作权登记咨询服务工作;将第七条(九)修改为组织本行业的技术情报和经济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进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调查、市场调查、统计预测、交流信息,编写本行业的经济运行和技术等方面的行业报告;将第七条(十)修改为完成政府部门委托交办的工作,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

    二、在四章后增加一章,第五章,党建工作,共6条。内容为第三十条 本协会支持设立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本协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优先推荐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本协会管理层。本协会支持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对重要业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党组织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本协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二)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推动事业发展。激发本协会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本协会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引导和支持本协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四)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本协会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本协会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

    (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党组织参与决策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协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本协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三)本协会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工作决策实施。

    (四)本协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五)本协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党务工作者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本协会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涉及社会组织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七)本协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八)其他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党组织应建立健全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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