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管县科技局,长春、吉林、延吉、净月、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出台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现对已认定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近三年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普查。请各市(州)、省管县和长春、吉林、延吉、净月、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局,组织本地区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附后),并于4月20日前以科技局为单位统一上报。
纸件上报材料包括:附件1、2、3,一式一份(附件1由各企业填写,附件2、3由科技局填写),附件2、3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6561817@qq.com。
此外,我们经过认真梳理相关文件,编制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4),请各科技局和有关企业认真研究,加快推进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联系人:陈延光 0431-88979697
附件:
3. 未在税务部门申请过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汇总表
发布时间: 2018-03-26 信息来源: 吉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