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6〕41号),大力培育制造业服务化试点企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荐第二批制造业服务化试点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制造业企业应为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效果较好的企业。其创新理念、生产技术、商业模式、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在运营管理、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二)服务业企业应主推助力制造企业工业技术软件化的企业和面向区域内制造业搭建公共服务、专业服务信息技术平台的企业。平台需在2017年上半年以前上线运营,并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三)推荐以上试点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共性条件:
1. 企业应在吉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企业应具备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特征,在本地起到服务化转型示范引领作用。
3. 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要求
(一)各市(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组织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并做好企业的评估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推荐名单请于8月15日下班前报送我厅,同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 被推荐试点企业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情况;
2. 加盖审核意见的《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二)各市(州、开发区)推荐试点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
联系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99号中小企业创业大厦1202室
邮编:130051
联系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张宝国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75005 18604311431
邮 箱:124047600@qq.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