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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7-13 17:36:11 点击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长科发[2017]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长春市域内注册,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2017年申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1、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除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外,可享受《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相关政策,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性后补助20万元。

    2、对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并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初审而没有通过认定的企业,经评审、可优先认定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并一次性给予奖励性后补助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 “长春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9.53.208.51:8080/web/),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后生成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并加盖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公章,会同上报省科技厅审批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长春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负责处室: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府1448房间)

    联系人:吕燕军

    联系电话::88777273

    申报咨询QQ群:605125990



    2017年7月11日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7-7-12          信息来源:长春市科技局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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