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市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我局于2017-2018年度继续开展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后补助,贯标辅导机构及贯标认证机构由企业自主选择。请各城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宣传和推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贯标企业条件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内企业;
2、拟开展贯标企业需向我局提出备案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贯标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原件(审验)及复印件;
3、收据一张。
收据正面:付款单位: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长春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助款,金额:拾万元。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据背面: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和开户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三、申报补助资金标准:
凡取得国家认证机构证书及申报材料齐全的,每户补助资金10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17(2018)年9月30日之前。
五、联系方式
专利管理处 王乃彪 赵继锋
电话:88777278
邮箱:506351558@qq.com
2017年7月3日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补助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