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 |||
发布时间: 2016-05-10 信息来源: 吉林省政府网站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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